8月6日,记者在吉林通化钢铁集团家属楼的单元房见到了年近七十的钢厂退休工程师、共产党员刘吉。这位1969年的部队转业干部平静地说,两周前“一个人被活活打死”的通钢悲剧,“完全是不走群众路线的结果”。最令他不能理解的是,在7月24日下午事态已经失控后,在15时到18时的3个小时内,吉林省政府分别以“暂缓”、“终止”、“永不”,连续作出了3份停止重组的决议,以期平息事态。“自2006年以来,因通钢改革矛盾的上访一直不断,都没有触动主管者去解决问题。现在,3个小时作出3份决议,决策者的行为给群众留下什么印象?”刘吉说,“通钢工人,反对的不是国企改革,而是改革过程的不透明、不公正和不尊重职工利益。”
在刘吉的帮助下,记者找到了三位在职且全程参与过通钢转制过程的通钢管理人员。他们讲述了这场风暴爆发前的全过程。
匆忙“整体改制”埋隐患
张泽成是掌握通钢情况最多的人。他回忆,通钢2003年开始酝酿改制,“按照当时省里定位,通钢改制方向是国有控股,主要内容是社会职能移交和辅业剥离。”为此,通钢就改制进行了两年的前期调研准备,并于2005年6月底将两家下属公司改制成功。
2005年年中,吉林省委省政府要求通钢集团改变方向,进行整体改制。白建国当时作为通钢改制小组成员,参加了2005年7月份在长春召开的吉林省国企改革专题会议。他回忆说,“省政府领导会上要求一年内推进完成,哪家公司工作不积极、拖后腿就免职,并指出,要清楚谁是老板,国资委是老板,企业董事长就是打工的。”开完会回来的路上,董事长安凤成在车里自言自语地说,“这事不干不行了啊。”
张泽成说,这种急促的改革推进,使得通钢整体改制准备不足、仓促上阵,“为后续改革工作的接连受挫埋下了伏笔。”
2005年12月25日,通钢改制协议最终正式签署:建龙集团出资14亿元(其中现金8亿元,加上吉林建龙资产作价6亿元),拥有36.19%的股份。
2005年12月30日,短短5个月内,改制完成,通钢集团正式揭牌。
“30年工龄”的“砍刀”
目前,舆论对建龙的责难众多,其中杀伤力较大的是“8亿元现金是否到位”和“满30年工龄下岗的政策”。对此,对重组后通钢的财务熟悉的白洁告诉记者,“建龙8亿元的现金尽管拖延了,但最后都已到位。”至于民怨最大的“30年工龄下岗”的“一刀切”政策,张泽成说,“建龙最多是间接影响者,重组时的通钢领导层要为此负直接责任。”
张泽成介绍说,按照30年工龄的杠杠,大概只有50%的人出于自愿,结果是最小的46岁就下岗了,“由于这个工龄段大部分属于经验丰富的技术工人,造成技术工人的大批浪费。”
建龙进入通钢后,这把裁员的“砍刀”,也成为后来通钢职工上访和发生多起群体性事件的主要“祸源”之一。
“减员增效、降低成本的初衷没有错。”白建国说,但操作中却出现了问题,最大的隐患是,建龙还通过精简把包括宣传、团委等党群工作部门和许多科级干部合并处理到了生产部门,成为一般工人,至此“处在改制中的通钢失去了‘缓冲器’”。从那个时刻起,通钢开始出现上访者了。
最终悲剧来临
建龙入主后的两年,没有实现省国资委当初的期望———两年内形成年产1000万吨钢规模。相反,从2008年6月开始,钢价暴跌,通钢陷入“生产越多就亏得越多”的怪圈。到2009年2月,亏损一度高达10亿元。
建龙的企业政策前后矛盾之处,也频繁刺激了通钢职工。比如,建龙一方面在通钢大举裁员,另一方面又从外面招聘大批农民工进入通钢。今年春节后,建龙突然提出将从外引入5000人到通钢从事维修工,头一批500人已经进入车间实习。
一位为这批人当师傅的通钢员工说,当看到这批人拧螺丝连什么型号的扳手都不知道,又得知他们每月工资4000多元,徒弟收入是师父的3倍多时,大家的情绪一下子来了,“把他教会,我们就得下岗。”激动之下,这些通钢员工集合起来到办公楼抗议。
人大代表、董事长安凤成迅速赶回通钢平息事件。他在工人面前公开说,“建龙已宣布撤资。”得知此事后,通钢上下群情振奋,抗议的员工当即散去,晚上烟花飞上了二道江的天空。建龙集团退出通化钢铁的第三个月,也就是6月份,通化钢铁当月实现盈利近7000万元。
7月22日,一位干警朋友向白建国透露,建龙又要回来了,而且是控股通钢,上面已经让他们提前布控。
7月24日,建龙负责接管通钢的陈国君被群殴致死。
7月26日,通钢钢产量创造单日最高纪录。
通钢7月份超越月度赢利目标,据初步统计,已经超过1亿元。
8月5日,吉林省调整了通钢集团主要领导,安凤成通钢集团董事长和党委书记的职务被免,通化市主管工业的副市长巩爱平出任通钢董事长。(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文中采访对象均为化名)
□记者手记
应建立畅通的表达渠道
通钢事件是由国企改制诱发劳资矛盾而酿成的群体性事件,劳动关系研究专家常凯认为,在我国国企改制历程中,存在着国有资产被低估、贱卖、流失的客观情况,一些地方国企职工权益受损的情况也比较普遍。十几年国企改制阵痛遗留下来的劳资矛盾一再被压抑、积累,一些矛盾已经达到了“临界点”。而且一些企业违反劳动法、工会法、公司法等,导致工人利益表达的常规渠道被堵塞,缺乏表达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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